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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葵 2008-10-8 11:33 AM

父母返鄉一周 僅留千元膳費

父母返鄉一周 僅留千元膳費 偷糖案揭五姊妹餓守家園

(星島)10月8日 星期三 06:30

星島日報
筲箕灣愛東邨一名女童昨涉嫌在商店偷糖,被揭發未成年五姊妹被獨留家中五日,警方將五名飢腸轆轆小姊妹送院檢驗,懷疑她們在沒有成人看管下被獨留家中,暫列虐兒及忽略兒童案處理,警方現正聯絡其聲稱返鄉的父母,案件暫交由社署社工跟進,五小姊妹被安排到保良局暫時照顧。

記者:梁森 陳華忠

  父母攜獨子返回江門鄉間,留下五名未成年女兒在筲箕灣愛東邨住所及一千元作為一周飯錢。五名雛兒僅六至十五歲,需自行打理日常生活、包括上學、做家務和三餐飲食,其中九歲女兒昨午在商場流連,疑一時貪念偷糖被捕。

  該非常家庭姓黃,男女戶主育有五女一子,由六至十五歲,一家八口擠住筲箕灣愛東邨一單位。據長女向調查警員稱,五日前父母攜「細佬」返江門鄉間,稱一周後才回來,並留下一千元給她掌管,由她安排五姊妹三餐和日常生活開支。

  疏忽照顧罪可監十年

  現場消息稱,五小姊妹如常上學放學和在附近食肆吃飯,一日三餐,經五日後一千元幾用光,唯有吃家中乾糧。

  昨日為重陽假期,五姊妹不用上學,下午三時許,九歲妹妹獨自到愛東邨商場玩耍,涉嫌在一店鋪「取去」一包糖,被職員發現,她沒有足夠錢付款,職員報警。

  警員到場調查,將黃女帶返警署,致電聯絡其家人時才發現其父母不在港。警方疑黃女及未成年姊妹被疏忽照顧,於是帶黃女返家調查,揭發五名雛兒被獨留家中已五日,而且她們感肚餓,於是召救護車將五姊妹送[url=]東區醫院檢驗。

  五姊妹經檢驗無大礙,警方暫列虐兒及忽略兒童案處理,現正聯絡其身在內地父母,以助了解事件經過。

  晚上,警方安排五姊妹到銅鑼灣保良局暫代照顧,同時通知社署社工跟進。

  根據法例,任何人對兒童或少年造成虐待、忽略或遺棄,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傷害,均屬違法,父母或監護人會被控「疏忽照顧兒童」罪名,如經由公訴程序起訴,最高可判監十年;若用簡易治罪條例起訴,則可被判監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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